31-10-2002 国际人道法由哪些条约组成? 节选自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出版物《国际人道法问答》 从1864年第一个《日内瓦公约》开始,现代人道法的发展是渐进的,它总是在经历了迫切需要其发展的事件后得到发展,以满足因武器发展与新型冲突带来的日益增长的人道需求,以下是按通过时间顺序排列的主要条约。
一九七二年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及贮存细菌(生化)及有毒武器及销毁它们的公约 一九七七年 一九四九年日内瓦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加强国际性(第一附加议定书)与非国际性(第二附加议定书)武装冲突受难者的保护 一九八○年 关于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被认为具有过份伤害力或滥杀滥伤的常规武器公约,包括:
一九九五年 关于盲目激光武器的议定书 (一九八○年公约的第四议定书[新加]) 一九九六年 修订议定书关于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饵雷及其它装置 (一九八○年公约的第二附加议定书[修订]) 一九九七年 关于禁止使用、贮存、生产及转让杀伤地雷,及销毁它们的公约 大事记 此列表清楚地表明一些武装冲突对人道法的发展或多或少地产生了即时影响。例如: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 见证了尽管并非全新的作战方法,但至少其使用规模是空前的。这包括使用毒气、首次空中轰炸以及成千上万的战俘。1925年和1929年的条约便是对这些发展所做出的反应。 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中,平民与军人的死亡人数是相同的,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比例仅为1:10。1949年针对这些悲剧性的数字,特别是战争给平民带来的可怕后果,国际社会修订了当时有效的《公约》,并通过了一份新的法律文件:关于保护平民的《日内瓦第四公约》。 随后,1977年《附加议定书》成为了应对民族解放战争所带来的人道方面后果的产物,而1949年的《日内瓦公约》只是部分涉及到了民族解放战争。 1949 年《日内瓦公约》的由来 一次由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二世提议的外交会议于1874 年在布鲁塞尔召开,会议通过了一项关于战争法规和惯例的国际宣言。然而,由于部分出席会议的政府不愿受到条约的束缚,因此该文件并未获得批准。尽管如此,布鲁塞尔草案仍然标志着战争法规编篡的一个重要阶段。 1934 年,第15届红十字国际大会在东京召开,会议通过了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起草的一项《关于在交战一方领土或其所占领土内敌国平民境遇及保护的国际公约》。但各国政府拒绝召开外交会议对其通过问题做出决议,也未对此文件采取任何行动。结果,东京草案并未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得以适用,而后果则是众人皆知的。 1977 年《附加议定书》的由来 1949年《日内瓦公约》标志着人道法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重大进步。然而,在非殖民化之后,新的缔约国认为,对于它们自身未参与制定的一套规则,它们很难接受其约束。而且,自1907年《海牙公约》通过以来,有关作战行为的条约规则就没有什么发展。由于修订《日内瓦公约》会可能会危害1949年所取得的一些进步,因此,决定采用日内瓦公约《附加议定书》的形式,通过新的法律文件,来加强对武装冲突受难者的保护 (见问题9)。 1949 年的《日内瓦公约》及其 1977 年的《附加议定书》包含近 600 个条款,它们是国际人道法的主要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