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2007 情况介绍 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 《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又称《渥太华公约》)概述 哪些国家已经认同该公约?
公约禁止什么?《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又称《渥太华公约》(或称《禁止地雷条约》)是对杀伤人员地雷的全面禁止。它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发展、获取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并要求将储存中或地面中的此种地雷予以销毁。[1] 杀伤人员地雷是由“受害者引爆”的爆炸装置。杀伤人员地雷布设在地面之下、之上或附近,并设计成在人员出现、接近或接触时爆炸。 公约并未禁止设计成在车辆出现、接近或接触时爆炸的地雷(例如反车辆地雷和反坦克地雷),也并未禁止可遥控的爆炸装置。
©ICRC/A. Buzzola
至20世纪90年代初,杀伤人员地雷已经在几乎所有使用了该种地雷的情况下造成了严重的医疗、人道和社会危机。当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声明,用医学术语来说,杀伤人员地雷已经造成了重伤、死亡和痛苦的严重“疫情”。 杀伤人员地雷本质上不能区分平民和士兵,而区分原则是国际人道法的基本要求。杀伤人员地雷在冲突结束很长时间后仍在继续爆炸,大多是不分皂白地造成平民的死亡和残疾。 杀伤人员地雷所造成的伤害尤其可怕,经受了战争考验的外科医生认为这种创伤是最难医治的。那些从地雷爆炸中幸存下来的人一般都肢体粉碎而需要截肢、要进行多次手术并经历漫长的身体康复过程。他们终生残疾,还要忍受残疾带来的社会、心理和经济影响。杀伤人员地雷的后果并非“意外”:这些武器是专门设计成用于粉碎肢体和生命至无法补救的地步。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一线外科医生直接目睹了杀伤人员地雷在世界范围内给平民造成的广泛且可怕的痛苦。正是为了应对杀伤人员地雷所造成的伤害的“疫情”,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0年前呼吁对杀伤人员地雷予以全球性的禁止。该组织的呼吁得到了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声援,并引起了国际禁雷运动组织的注意,该组织最早发出了类似的呼吁。公众对杀伤人员地雷对平民造成的可怕伤害的痛恨与日俱增,鉴于此,以加拿大为首的各国政府于1996年开始协商并于一年后通过了《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下文中简称为《渥太华公约》)。1997年,国际禁雷运动组织及其协调官乔迪•威廉斯(Jody Williams)因在禁止杀伤人员地雷方面的工作而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为什么《渥太华公约》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条约? 1997年《渥太华公约》的通过标志着各缔约国首次同意完全禁止一种已广泛使用的武器。公约通过的基础是国际人道法,后者旨在缓解武装冲突所造成的痛苦,并在战时保护平民。 《渥太华公约》不仅是禁止一种武器。它也是一个全面的行动纲领,旨在通过由缔约国负责清除地面中地雷的威胁、援助地雷受害者以及提高平民居民对杀伤人员地雷危险性的认识来应对杀伤人员地雷所造成的人道后果。 《渥太华公约》的核心人道要求是什么? 要求《渥太华公约》的每个缔约国:
1997年12月3日至4日,123个国家在加拿大的渥太华签署了《渥太华公约》。该公约于1999年3月1日生效。 2007年8月15日,155个国家(超过全世界国家总数的三分之二)已经批准或通过公约并成为《渥太华公约》的缔约国。这些国家包括:
成为公约缔约国后,各国具有实施公约所有要求的法律义务。世界上大多数受到地雷影响的国家已经成为公约的缔约国,尽管几个主要军事大国还不是。 参见《渥太华公约》缔约国名单 2003年12月,在第28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一致同意重申最终在全世界消除杀伤人员地雷的目标。 《渥太华公约》有何成效? 自《渥太华公约》于1999年3月1日生效以来,已经在实现其目标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
然而,地雷危机还远未结束。数百万枚杀伤人员地雷依然在威胁着世界各地的人们,每年新增受害者数千名,使社区日益贫困。由于杀伤人员地雷的存在,大片宝贵的土地无法使用。必须说服拥有大量杀伤人员地雷储备的非缔约国加入公约。清除世界上的杀伤人员地雷并终生照顾地雷受害者需要所有国家的长期投入。 尽管杀伤人员地雷臭名昭著,但是只有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加入这一独一无二且具有历史意义的公约,公约中制定的目标才能够得以实现。 本文件是以2007年8月15日之前的信息为依据(《2006年地雷问题监督报告》)(英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尽量谨慎使用来源最可靠的信息。然而,对所参考的外部资料中的错误,该组织不承担责任。 注释 1.公约的正式名称为《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该公约于1997年9月18日在奥斯陆获得通过,于1997年12月3日在渥太华开放给所有国家签署,并于1999年3月1日在获得40个国家批准之后生效。 |